旅游购物风险谁来担?看完不踩雷!
发布时间:2026-02-02 21:29:26 作者:佚名 来源: 旅游文化调研编辑部
不少人选择跟团出游,赏美景、购特产本是惬意事,但万一在旅游途中买到假货,维权就成了烦心事。游客在景点购物遇假,旅行社究竟该不该担责?其实法律早有明确界定,核心看旅行社是否参与购物安排、是否尽到法定义务。今天,全国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中心的市场调查员来给大家讲清楚。
有两种情况旅行社必须担责:一是购物点明确写进行程单,属于行程固定安排;二是导游主动鼓吹、引导游客前往购物。这两种情形均视为旅行社服务延伸,依据《旅游法》及《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》,旅行社对商品真伪负有审查义务,游客买到假货,旅行社需先行赔付或协助退换货,不得以“与商家无关”推卸责任。

旅行社可免责的情况的是:游客在自由活动时间自行前往非行程指定店铺购物,或合同中已明确提示“购物点仅供参考,风险自负”且留存有效证据。但需注意,若查实导游拿取回扣、购物点向旅行社支付佣金,即便看似是游客自愿购物,旅行社仍需担责。
游客维权需记三点:一是第一时间固定证据,包括旅游合同、购物发票、商品照片及视频;二是优先与旅行社协商,要求退货赔款;三是协商无果可拨打12301旅游投诉或12315消费者维权热线,必要时可起诉主张退一赔三。
春节出游购物需理性,贵重物品务必谨慎。若您遇到旅游强制购物、旅行社推诿担责等法律问题,欢迎联系全国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中心,专业团队为您的维权保驾护航。
全国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中心诚招市场调查员,致力于监测舆情、化解危机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加入我们010-56232584、13391650821、010-5338679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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