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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旅行团,六颗“法律避雷针”请收好!

发布时间:2026-01-23 19:00:57 作者:佚名   来源: 旅游文化调研编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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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春出游报旅行团,图的是省心舒心,却易遭遇强制购物、行程缩水、黑社跑路等问题?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的特约编辑告诉大家,掌握以下六颗“法律避雷针”,可避开大部分出行坑,安心游玩。

一、先签合同再掏钱。《旅游法》第57条规定,合同需明确行程、费用、违约赔偿等关键信息,逐条核对无空白条款后,签字留存再付款,这是维权核心证据。

二、查“双证”再交钱。《旅游法》第28条要求,正规旅行社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,缺一不可,无资质可打12345举报。

三、保险确认不马虎。《旅游法》第61条明确,旅行社仅提示投保,投保单需本人签字。意外与行程变更皆需保险兜底,切勿因小失大。

四、行程变更有否决权。《旅游法》第69条赋予游客权利,未经书面同意,旅行社不得擅自改行程、增减景点,违者可要求退差价并索赔。

五、购物消费有权拒。《旅游法》第35条禁止强制购物,被强制购物可录音取证,回程30日内凭票据要求旅行社协助退货退款。

六、纠纷维权留证据。遇纠纷先拍照、存票据、录证据,再通过12301或文旅部小程序投诉,7日内须答复,逾期可复议或起诉。

合同、小票、录音是旅途维权三宝。若遇出行法律问题,可联系全国旅游资讯发布中心,专业团队保驾护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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